根據公安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下發的公政治〔2014〕271號文件精神,新疆警察學院2014年計劃在我省招收3名漢族普通高中畢業生(理科,男生),偵查學專業(反恐方向,重點學習維語和偵查、反恐業務),學制4年,該招生計劃為我省公安機關定向招錄培養計劃,學生錄取前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學生入校后的待遇以及所需培養經費,參照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的有關標準和管理方式執行,即學生培養經費、免收的學費經費、生活補助經費由省級財政保障。學生完成學業畢業后,由生源地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進行錄用考察,合格者按程序辦理入警錄用手續并分配崗位(原則上在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
一、招收范圍和條件
志愿報考公安院校并從事人民警察職業,符合公安院校招生條件和人民警察錄用條件的漢族普通高中畢業生。報名和招生條件參照《關于印發〈福建省201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類專業招生辦法〉的通知》(閩公綜〔2014〕291號)執行。
二、招考辦法
(一)報考
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應在本科提前批中填報新疆警察學院偵查學專業(反恐方向)。
(二)面試、體能測試、政審及考試
1.面試、體能測試的項目、標準及政審的要求參照公安院校招生的有關規定執行。新疆警察學院偵查學專業招生面試,考生高考成績原則上需達到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如生源不足,可在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下按順序遞補。對報考的第一志愿線上考生,按招生計劃數1︰10的比例,確定面試考生名單,省教育考試院于6月30日上午9:00前在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www.eeafj.cn)公布參加面試考生名單。面試時間:7月1日上午;面試地點:福建警察學院(福州市倉山區首山路59號)。
2.公務員錄用考試。從面試、體能測試、政審合格的考生中根據高考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人員。考試時間:7月5日上午9-11時;考試地點由省公安廳政治部另行通知。
(三)錄取
省教育考試院收到省公安廳提供的面試、體能測試、政審合格考生名單和國家公務員局提供的公務員錄用考試成績后,根據招生計劃數,按照考生的公務員錄用考試成績由高到低1︰1進行投檔,新疆警察學院審檔無異議后予以錄取。如有考生審檔不合格,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成績順序遞補。錄取工作在本科提前批進行。
三、簽署定向就業協議
考生錄取后、獲得入學通知前,須與省公安廳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最低服務年限為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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