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農業廳、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開展2014年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工作的通知》(浙農科發【2014】12號)精神,2014年我區決定定向招生(招聘)基層農技人員2名?,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
2014年報考普通高校,具有椒江區戶籍,立志為基層農業事業服務,并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農林大學,院校代碼:0211(定向招生)。
三、招生專業及數量
共招生定向培養本科生2名,其中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1名,農業資源與環境1名。招生工作安排在理科第二批提前錄取,學制四年。
四、招生方式與錄取條件
1.填報志愿: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在規定時間填報志愿,須在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第二批錄取分數線后,將浙江農林大學食品質量與安全專業、農業資源與環境(學校代碼0211,專業代碼以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計劃書為準)填報在第二批提前錄取志愿。
2.確定體檢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發至椒江區農業林業局。
3.組織體檢:區農業林業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生按事業單位招聘要求進行體檢。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按1:1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全區范圍內公示3天。
4.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農業林業局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合格考生在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時,須出示高考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體檢反饋單等證件資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資料復印件各1份。由區農業林業局將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
5.學校錄?。赫猩盒T谙鄳握猩ぷ鏖_始之前,將各地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6.備案: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招生院校抄送區農業林業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費用補助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食品質量與安全、農業資源與環境專業學員學費由學員自理。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六、就業
2014年入學的定向委培生按期畢業后,按定向就業協議到椒江區街道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工作,由街道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合同期限為5年。合同期滿,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街道從事農技推廣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
七、咨詢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區農業林業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
區農業林業局咨詢電話:88898129(人事科)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88830559(人才流動開發科)
椒江區農業林業局
椒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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