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是沈陽工程學院11個教學系(院)之一,下設法學、社會工作兩個本科專業、應用心理學研究所一個。系內擁有一支年齡結構合理、學歷層次較高、學術思想活躍的教師隊伍。全系現有教師28人,其中教授2名、副教授13名,博士(及在讀博士)7名,碩士14名。碩士生導師1名,具有律師、法律顧問、心理咨詢師等資格的雙師型教師12名。
多年來,法律系經過系部領導和廣大教職工的共同努力,在學科建設、專業設置和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都有了長足發展,初步形成了本科層次的人才培養體系,建立了一支由專業負責人、骨干成員和極具發展潛力的青年教師組成的教師隊伍。
在學科建設中,我系結合學院發展和國家的需要,按照全面規劃、突出重點、強化特色的原則,凝練學科方向。目前已經初步形成了商法、經濟法,青少年工作、老年社會工作以及心理臨床咨詢治療等研究方向。根據全國相同專業的科研方向,確定研究課題。幾年來我系已結題和在研的省市級教研科研課題42項。除申請建立院級重點培育民商法、社會工作創新學術團隊,社會管理創新研究中心外,還積極探索籌建新的高層次學術研究基地,加強我院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建設,經遼寧省社會科學聯合會批準,目前已在我系設立了遼寧省社會管理創新研究基地,為整合法學、社會工作、應用心理學及學院相關專業研究力量奠定了良好的發展基礎。
多年來我系始終堅持以培養合格人才為根本,以教學為中心,以學生為主體,積極探索有特色的人才培養模式。注重學生專業技能的培養,以理論為基礎,知識為依托,能力為中心,通過多種實訓手段和不同實訓環節,循序漸進地培養學生的專業素質和技能。目前,法律系各專業在校外建有一批穩定的學生實習、實訓基地,與社會相關行業建立了密切的聯系,其中與沈北新區人民法院聯合建設的模擬法庭實訓基地,被遼寧省教育廳批準為2012年遼寧省沈陽工程學院法學專業大學生校外實習基地;校內現有模擬法庭、社會工作、社會調查等專業實訓室,為專業教學營造了良好的內外部環境。
自2003年以來,我系已與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大學、美國的波士頓學院、英國的諾丁漢——特倫特大學、澳大利亞的莫道克大學、美國的夏威夷大學、美國加州大學在專業建設、師生互換及學術研究等領域展開了廣泛的交流與合作。2003年首批英國留學生在我系進行了社會工作實習。我系還和挪威的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兒童權益監察官辦公室、瑞典社會科學院等國外研究機構和社會政策監督機構建立了學術聯系。
在學生工作方面,我系大膽探索新方法、新途徑和新規律,堅持學生工作服務于專業人才培養目標,貫徹學生工作與教學實踐一體化思想,深入開展與專業知識學習緊密結合的學生活動,拓展育人途徑。
目前,法律系的全體教職工決心在學院黨委的正確領導下,求實進取,開拓創新,爭取在教學、科研和學生工作等各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績,將法律系各專業建設成為社會滿意的應用型本科專業,為學院教育事業的騰飛發展添磚加瓦。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