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原則
(1)按照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外語語種要求:不限,入學后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3)男女比例:沒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4)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統一標準執行。
(5)錄取具體方式
A、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漢語言文學專業、廣播電視學專業在文化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其他專業在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在專業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其他志愿的考生;對于同一志愿的考生嚴格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B、對于投檔到我院的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的成績在我院招生專業范圍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C、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
D、某些專業加試要求:無。
E、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在云南省音樂學(師范類)、美術學(師范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民間工藝與現代設計)、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學(師范類)、舞蹈表演九個專業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進行錄取,其他專業使用云南藝術學院非統考專業成績進行錄取;在山東省美術類專業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進行錄取,其他專業使用云南藝術學院、云南藝術學院文華學院兩校聯考的專業成績進行錄取;在其他招生省份(山西、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廣東、廣西、福建、吉林、遼寧、四川、重慶、貴州、江蘇、江西、甘肅、黑龍江、內蒙古)使用當地省(市、自治區)的藝術類統考或聯考專業成績進行錄取。
F、凡報考我院的學生,文化考試必須參加全國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