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2014年招生章程
(國標代碼:1404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是2006年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為保障學院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維護學院、考生的正當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錄 取
第二條 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三條 考生在高考成績達到該地區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照成績優先和志愿優先相結合的原則擇優錄取和確定專業,專業之間無分數級差。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以英語、數學之和的成績為序進行錄取。
藝術類產品設計專業錄取:a、生源所在地為非陜西省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招辦劃定的最低控制線后,按照專業志愿順序和折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閱檔案擇優錄取(折合成績=文化課成績×60%+省專業課統考成績×40%);b、生源所在地為陜西省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達到省招辦劃定的最低控制線后,按照專業志愿順序和省統考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閱檔案擇優錄取。上述專業對外語等單科成績均有一定的要求。
第四條 根據各省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五條 對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我院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六條 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對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未錄滿的情況下,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下一志愿考生;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對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在生源較差的情況下,學院有權調配招生計劃。
第七條 擬錄取考生的專業安排,按其專業志愿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相關科目成績未達到要求的,可調整到其它專業;若考生不服從調配,則按退檔處理。
第八條 報考我院英語專業的考生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不加試口語。其他非語言類專業不限制語種。
第九條 對考生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三章 收 費
第十條 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按陜西省物價部門審定的標準執行,我院招收的專業,其中財務管理專業學費10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以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為準,其他專業12000元/學年。住宿費:800元/學年。
第四章 發 證
第十一條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和環節,成績合格頒發國家和社會承認的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普通本科畢業證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教育部《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精神,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章程由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地 址: 陜西西安長安區大學城子午大道南段35號
網 址: http://www.xthtc.com
郵 編: 710109 招生咨詢電話: 029—81899728
招生咨詢信箱:gkzsb@163.com
西安理工大學高科學院
二零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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