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護士長領導下和護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二、認真執行各項護理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正確執行醫囑、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護理工作,做好查對及交接班工作,防止差錯事故的發生。
三、做好基礎護理和心理護理工作。經常巡視病房,密切觀察與記錄危重患者的病情變化,如發現異常情況須及時報告。
四、認真做好危重患者的基礎護理及各種搶救物品、藥品的準備和保管工作。
五、協助醫師進行各種診療工作,負責采集各種檢驗標本。
六、參加護理教學和科研,指導護生和護理員、工勤人員的工作。
七、定期組織患者學習,宣傳衛生知識和住院須知,經常征求患者意見,做好說服解釋工作并采取改進措施。在出院前做好衛生保健宣傳工作。
八、維持病房秩序。辦理入院、出院、轉科、轉院手續,以及有關登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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