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吉林省招生委員會《吉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吉招委字【2014】1號)文件要求,經我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確定了公安專業錄取原則:按照吉林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在考生體檢、面試、體能測試和政審均合格的基礎上,按各專業男、女生招生計劃、按照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按照文科考生先看語文分數、若語文分數相同則看外語、若外語相同再看文科綜合、若文科綜合再相同則看數學分數的順序優先錄取考分高者;理科考生先看數學、若數學分數相同則看外語、若外語相同再看理科綜合、若理科綜合再相同則看語文分數的順序優先錄取考分高者。在考生專業錄取時,也參照上述原則擇優錄取。根據錄取原則,我院2014年公安類各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如下:
專業名稱 | 文史 | 理工 | ||
偵查學 | 男 | 女 | 男 | 女 |
460 | 510 | 445 | 502 | |
治安學 | 男 | 女 | 男 | 女 |
460 | 518 | 445 | 493 | |
刑事科學技術 | 男 | 女 | 男 | 女 |
466 | 525 | 445 | 543 | |
偵查 | 男 | 女 | 男 | 女 |
395 | 498 | 388 | 488 | |
治安管理 | 男 | 女 | 男 | 女 |
346 | 490 | 344 | 477 |
注:理工類治安管理專業男子數學最低分為70分;理工類治安管理專業女子數學最低分為107分。
理工類偵查專業男子數學最低分為76分;文史類偵查專業男子語文最低分為1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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