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條學校普通文理考生按“分數優先、志愿優先”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的原則錄取專業。錄取專業不設專業分數級差,總分相同時,按英語、語文、數學三個科目的先后和成績高低順序安排專業。若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專業服從調劑者則根據考生成績和志愿安排適宜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專業志愿清”的原則安排專業;江蘇省考生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安排專業。
新生入學后可按學校相關政策申請轉專業。
第十七條免費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地方農村專項計劃、中西部協作計劃、新疆吐魯番對口定向招生、新疆少數民族內地班、核類專業單獨招生等科類招生,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要求嚴格執行,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等依據教育部、?。ㄖ陛犑?、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南華大學的有關規定執行。美術(藝術)類考生,文化成績達到所在?。ㄖ陛犑小⒆灾螀^)藝術類錄取分數線,專業通過我校組織的專業校考且成績合格,文化、專業成績按4.5:5.5的比例計總分排序錄取,總分相同時,英語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錄?。ê鲜∷囆g類專業考生須參加全省專業統考且文化、專業成績達到省控線,文化、專業成績計總分排序錄取)。錄取時按美術文、美術理分別錄取或按生源省市招生政策錄取。
第十九條學校認可教育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各類優惠政策加分,并將優惠分值計總分錄取專業。
第二十條學校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二十一條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除招生計劃中特別注明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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