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013〕21號)及實際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東省林業廳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省國有林場服務總站、省林業政務服務中心、省林木種苗管理總站、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管理辦公室、省森林資源管理總站、省航空護林站、省林業科技推廣總站、省林業科學研究院、省林業調查規劃院、省林業職業技術學校等10個單位為省林業廳所屬事業單位,正處級,除省林業職業技術學校暫不分類、經費按原渠道撥付外,其他9個單位均為公益一類,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
省西江林業局、省乳陽林業局、省沙頭角林場、省龍眼洞林場、省天井山林場、省樂昌林場、省連山林場、省東江林場等8個單位為省林業廳直屬國有林場,正處級。省西江林業局下屬林場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金雞坑林場、悅城林場、象牙山林場、富石林場、平崗林場、仙菊林場、西江林場、大歷林場、通門林場、良洞逕林場等10個林場。除省西江林業局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外,其他7個省林業廳直屬國有林場和省西江林業局下屬林場均為經費自籌。
廣東南嶺、象頭山、湛江紅樹林等3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為正處級事業單位,公益一類,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由省林業廳管理。
廣東從化陳禾洞、南澳候鳥、曲江沙溪、曲江羅坑鱷蜥、始興南山、河源大桂山、河源新港、平遠龍文-黃田、興寧鐵山渡田河、五華七目嶂、龍門南昆山、恩平七星坑、陽春百涌、陽春鵝凰嶂、云開山、封開黑石頂、潮安鳳凰山、郁南同樂大山等18個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為副處級事業單位,公益一類,省核定編制,經費按財政補助一類撥付,由省、市、縣共管,以市、縣管理為主。
以上單位的詳細情況見附表1。
二、招聘人數
計劃招聘92人,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表1。
三、招聘對象
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相關條件,專業名稱和代碼須符合《廣東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中的二級學科名稱和二級學科代碼。
(六)年齡條件:一般應為35周歲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40周歲以下;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學位的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資格的可放寬至50周歲。原在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應聘,年齡可適當放寬。到法定退休年齡,工齡不足10年或社保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應聘。年齡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
(七)報考單位駐地在廣州的需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和準考證發放方式。
采用現場或特快專遞的方式接受報名。現場報名在報名點當場發放筆試準考證,特快專遞報名的請于8月15日下午3:00-4:30攜帶身份證到省林業廳一樓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報名時間。
8月12-14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特快專遞報名截止時間為8月12日,以省林業廳收發室收件登記時間為準。
(三)報名地點和郵寄地址。
現場報名地點:廣州市天河區龍洞街廣汕一路297號省林業職業技術學校實訓中心。
郵寄地址:廣州市中山七路343號省林業廳人事處,郵政編碼:510173。
(四)報名要求。
1.每位報考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學位種類不能等同于報考專業。
2.資格審查。應屆畢業生,請持《廣東省林業廳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填好雙面打印)、《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生證、高校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主頁及本人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張等應聘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提交給報名處審核;社會人員,請持《廣東省林業廳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填好雙面打印)、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主頁及本人頁)、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非國有單位工作人員人事代理證明、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張等應聘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提交給報名處審核。證件原件驗證后立即退還本人,符合報名條件者當場發給準考證。
(五)招聘崗位查詢。
本次招聘崗位可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www.gdrst.gov.cn)和廣東省林業廳門戶網站(http://www.gdf.gov.cn)進行查詢。
六、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通用林業知識和素養。
筆試時間:2014年8月20日上午9:30-11:30。
筆試地點:省林業職業技術學校南教學樓。
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廣東省林業廳門戶網站公布。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同時設定筆試入圍分數線為60分,低于入圍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果達不到1:3的,按照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面試并列。
(二)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待定,公布入圍面試考生名單時一并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考生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同時設定面試單科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單科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考試綜合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體檢。
按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及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擬聘人選統一到指定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待定。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細則(試行)》進行考察。
(五)公示與聘用。
報考人員經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后,擇優聘用。擬招聘人選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http://www. gdrst.gov.cn)和廣東省林業廳門戶網站(http:// www.gdf.gov.cn)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有關情況說明
(一)應屆畢業生須于201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含暫緩就業)。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者,報名時畢業不超過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且符合崗位條件要求。對未能按時畢業并取得學位者,所簽聘用協議將自動失效。
(二)社會人員包括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人事關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務機構人員和其他符合應聘條件人員。
(三)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由招聘單位決定是否按該應聘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合格者中依次等額替補。
(四)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五)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崗位。
(六)本次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七)本公告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林業廳負責解釋。
咨詢單位:廣東省林業廳人事處 ;咨詢電話:020-81931022
監督單位: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省林業廳紀檢組、監察室
監督電話:020-8196381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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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林業廳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廣東省林業廳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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