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適應區域經濟發展需要,系統掌握金融學和保險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熟悉保險政策、保險實務操作,具有創新創業意識以及保險政策分析與應用綜合能力,能在保險機構和企事業單位從事保險工作以及從事保險專業教學、科研等相關工作的應用型高級專門人才。
專業主要課程:政治經濟學、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會計學、統計學、管理學原理、計量經濟學、金融學、保險學原理、財產保險學、人身保險學、再保險、保險會計、保險精算原理、保險營銷學、保險法、稅收籌劃、風險管理等。
本專業招收理工類、文史類學生。授予經濟學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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