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
(二)報考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
(三)報考市(地)級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四)報考縣(區)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五)給予政策傾斜的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
1、西部地區(四川、重慶、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等10個省區市)和邊遠艱苦地區(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廣西等5個省區)市(地)級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2、非通用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
3、專利審查員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