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內涵
建設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就是要在社會生產、建設、流通、消費的各個領域,在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切實保護和合理利用各種資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以盡可能少的資源消耗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基本內容
(1)發展循環經濟,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2)加大環境保護力度;(3)切實保護好自然生態。
三、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目標(十一五規劃):
①可持續發展能力增強。全國總人口控制在13.6 億人。耕地保有量保持1.2 億公頃,淡水、能源和重要礦產資源保障水平提高。生態環境惡化趨勢基本遏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 ,森林覆蓋率達到20%,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取得成效;②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20 % 左右,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 ,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提高到60%。
四、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大意義
加快建設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是緩解資源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經濟安全和國家安全的重要舉措。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事關現代化建設進程和國家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福祉和根本利益,事關中華民族生存和長遠發展。
五、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我國如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科學發展觀的主要內涵是以人為本,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的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是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實現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奮斗目標。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必須做到:第一,把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作為基本國策,落實“十一五”規劃提出的一系列約束性和預期性指標。第二,發展循環經濟,逐步建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第三,加大環境保護力度,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第四,強化資源管理,實行有限開發、有序開發、有償開發,加強對各種自然資源的保護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