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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條件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合財會[2013]818號)文件規定,申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三科考試合格。
2、《安徽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施行之日前已被聘任為高級會計師或者從事會計工作滿20年,且年滿50周歲、目前尚在從事會計工作的,經本人申請并提供單位證明等相關材料,市級以上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核實無誤后,發給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報省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備案。
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目前尚在從事會計工作的,經本人申請并提供單位證明等相關材料,市級以上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核實無誤后,發給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并報省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備案。
※ 辦證所需申報材料
1、安徽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表;
2、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
3、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畢業證書;
4、有效二代身份證件原件。
※ 辦證流程
1、申請人登陸安徽省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窗口如實填寫并提交安徽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表,有工作單位的加蓋單位公章;
2、申請人攜帶相關證件及材料到所屬財政機關申請辦證;
3、申請人將申報材料交辦證工作人員審核;
4、辦證工作人員對符合條件的合格人員當場頒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一次性告知審核未通過原因。
※ 調轉登記
1、外地市會計人員辦理調入,須到原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管理部門辦理調出手續,并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安徽省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身份證件、基礎信息表、繼續教育表和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向調入單位所屬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調入手續。
2、會計人員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省內調出,請登錄安徽省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窗口,在網上申請調轉登記,持證人員自申請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持打印的《安徽省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繼續教育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身份證件直接到調入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審核手續。逾期未申請辦理調入手續,調轉申請將自動無效。
3、會計人員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省市調出,應登錄安徽省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窗口,在網上申請調轉登記后,持打印的基礎信息表、繼續教育表、《安徽省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一式三份)、《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身份證件向原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出手續。持證人員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安徽省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身份證件、基礎信息表、繼續教育表和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向調入單位所屬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調入手續。逾期未申請辦理調入手續,調轉申請將自動無效。
※ 變更登記
除身份證號外,持證人員的學歷或學位、會計行政職務、會計專業技術職務、工作單位、是否在崗等信息發生變更,應登錄安徽省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窗口進行網上變更登記,持打印的《安徽省會計從業資格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兩份,本人持一份,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留存一份),攜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身份證件及支持信息變更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受理部門審核辦理。
※ 繼續教育
持證人員應當按照規定,接受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組織或認可的繼續教育,提高業務素質和會計職業道德水平。持證人員每年參加繼續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小時。
※ 其他事項
1、持證人員應妥善保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如有遺失的,申請人需在指定報刊上刊登遺失聲明,并登錄安徽省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窗口打印出安徽省會計人員基本信息表,攜帶二代身份證,向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所屬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提交書面遺失情況說明申請補辦。
2、上述涉及表格可登錄安徽省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窗口打印。
3、辦理地點:政務文化新區合肥市財政局一樓國庫支付中心會計窗口,聯系電話:63538850 63532233 6353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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