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表現:
特征:短暫性、刻板性、間歇性和反復發作性的特征
誘因:癲癇的發作受遺傳和環境因素的影響
缺乏睡眠、疲勞、饑餓、便秘等可誘發癲癇的發作。
1.部分性發作:為最常見的類型。
1)簡單的部分性發作
以發作性一側肢體、局部肌肉的感覺障礙或節律性抽搐為特征,無意識障礙,一般不超過1分鐘
2)復雜的部分性發作又稱精神運動性發作。
主要特征:意識障礙
常出現精神癥狀及自動癥
3)部分性發作繼發全面性強直-陣攣發作:清醒后若能記憶起部分發作時的情景,即稱先兆。
2.全面性發作特征:發作時伴有意識障礙或以意識障礙為首發癥狀
①失神發作
②肌陣攣發作
③陣攣性發作
④強直性發作
⑤全面性強直-陣攣發作
⑥無張力發作
3.癲癇持續狀態:指一次癲癇發作持續30分鐘以上,或連續多次發作、發作間期意識或神經功能未恢復至正常水平。
原因:由于突然停用抗癲癇藥或因飲酒、合并感染、孕產等所致,
常伴有高熱、脫水和酸中毒,繼而發生多臟器功能衰竭,可導致病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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