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因是在2003年初,珠海一家企業開出金額分別為5000萬元和8000萬元的兩張商業承兌匯票,并由農業銀行河南南陽市方城縣支行出具擔保函,中國建設銀行珠海分行拱北麗景支行為這兩張商業承兌匯票作貼現。4月,建行拱北麗景支行將這兩張商業承兌匯票拿到工行華信支行轉貼現,并承諾8月底該票據到期后再向華信支行回購。在扣除轉貼現利息后,建行麗景支行獲得了全部資金。然而,9月兩張票據到期后,建行麗景支行并未實現回購承諾,工行華信支行支行向其催款也無功而返。隨即,華信支行內部工作人員向工行總行舉報。于是,1.3億元票據大案被揭開大幕!
華信事件的整個過程看似完整,但問題究竟出在哪里?有內部人士稱,當初兩筆合計1.3億元的票據拿到工行華信支行再貼現時,建行麗景支行行長在兩張匯票背后的背書是“假背書”,因其使用了私刻的公章和不合法的帳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對《票據法》司法解釋,簽章不正確的票據當視為無效。
工商銀行總行緊急叫停了該行在河南地區的票據業務,并就票據承兌、貼現、轉貼現,以及空白票管理等四項主要內容,在全國范圍內展開專項稽核。華信事件只是部分揭示了中國票據市場的混亂狀況。緊接著,在小范圍內公開的、來自國家權威審計部門的一份審計報告認為:貼現銀行的違規行為,引發銀行之間惡性競爭加劇,已造成了利率市場的混亂;銀行信貸資金被一些融資企業套取投入到非生產領域和高風險領域,給銀行資金帶來較大風險,擾亂了票據市場的正常秩序;有相當數量貼現資金又用于繳納保證金,簽發出成倍于保證金數額的銀行承兌匯票,銀行信用被無節制地放大,容易導致票據市場泡沫,引發新的金融風險。
一張小小的票據,竟能在中國金融市場掀起如此大波瀾。截至2003年9月末,中國票據市場融資余額已經達到了1萬億元,比1995年增長了17.3倍,占同期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規模的5.9%。票據業的高速成長在不斷拷問目前的監管體系。有的地方商業銀行就是以低于人民銀行規定2.97%再貼現利率30-50個基點的利率收票,再向資金寬裕的國有銀行轉讓這些票據,以利差獲利。而一般情況下,票據市場的貼現利率都在4.2%-4.8%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