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公安工作,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2015年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8名輔警。根據《汕尾市人民政府關于對汕尾市公安局招收輔警有關問題的批復》(汕府函〔2014〕193號)精神,現就招聘輔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嚴格按照《汕尾市人民政府關于對汕尾市公安局招收輔警有關問題的批復》的有關要求,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公開考試,擇優聘用輔警。
1、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2、實行公開招聘、規范程序、接受監督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對象
詳見《2015年汕尾市公安局輔警招聘崗位表》。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事業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勤懇務實,踏實工作。
3、身體健康,能勝任所雇崗位工作。
4、高中或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擬雇崗位所需的工作技能。
5、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25日至1997年10月25日期間出生人員)。
6、除以上條件外,根據崗位性質需要設置具體的報考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種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等情形人員;
4、從市公安局(含城區分局)辭去輔警職位不滿3年的;
5、其他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情況的人員。
四、報考辦法
1、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汕尾人才網》(網址:http://www.shanweirc.com)。
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1日9:00至2015年10月25日16:00。
報名要求:
(1)考生須誠信報考、誠信考試。報考者應在本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本次公開招聘不在筆試前對報考者進行報考資格審核。報考者必須按照本人的學歷、年齡等條件,認真慎重地核對招聘崗位條件等要求,填報好符合本人條件的招聘崗位,如不慎填報錯崗位或弄虛作假,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考生一旦入圍,進行資格審核時,將取消其體能測試資格或錄取資格,情節嚴重者,按考試違紀違規有關規定處理。
(2)報考者根據自身條件選擇招聘崗位進行報考。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一經確認報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3)報考者一經通過資格審核合格的,若放棄體能測試、體檢、考察等資格或被錄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崗工作的,3年內不得報考市公安局招聘輔警的考試。
(4)報考者按要求網上上傳本人的身份證(必須掃描件,拒傳復印件)、相片(照片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圖片,上傳照片必須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傳藝術照或生活照)。
(5)網上繳費。采取網上繳費的方式(按物價部門規定收取報考費,每人45元)。繳費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26日16:00,未按時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6)打印準考證。報考者應于2015年10月29日9:00至10月31日9:00登錄汕尾人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2、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體能測試。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設定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計算。
筆試時間為2015年10月31日9∶00—11∶0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資格審核。
根據招聘崗位的名額依筆試成績高低為序,按該招聘崗位名額以1:1.5的比例確定資格審核對象,若筆試成績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參與資格審核,若資格審核合格,一并參與體能測試。
資格審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核時,報考者按所報考崗位的條件要求,現場提交本人的考生報名表、考生承諾書(報名表和考生承諾書均在報名網站打印)、身份證、畢業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招聘崗位如有條件要求,還須按相應崗位的要求提交相應的證件及復印件)。
(3)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詳見《體能測試通知書》。
體能測試設定為“合格”與“不合格”等次,測試成績不折算分數,體能測試不設補考。
體能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縱跳摸高。
體能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標準合格標準制定,合格標準為:
男子組30歲(含)以下合格標準為:1000米跑少于或等于4’25”;縱跳摸高高于或等于265厘米。
男子組31歲(含)以上合格標準為:1000米跑少于或等于4’35”;縱跳摸高高于或等于265厘米。
女子組30歲(含)以下合格標準為:800米跑少于或等于4’20”;縱跳摸高高于或等于230厘米。
女子組31歲(含)以上合格標準為:800米跑少于或等于4’30”;縱跳摸高高于或等于230厘米。
體能測試兩個項目任何一項不合格,則體能測試不合格,將不予列為體檢對象;體能測試兩個項目全部合格者,根據招聘崗位的名額依筆試成績高低為序,按該招聘崗位名額依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名次相同者,以現有雇用人員優先;若同為現有雇用人員者,以退伍軍人優先;若同為退伍軍人,以學歷高者優先;若學歷相同,以年齡小者優先。
3、體檢、考察、公示和遞補
(1)體檢。體檢工作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具體體檢時間及事項另行通知。
體檢還需進行尿樣毒品初步測試。
體檢費用按照相關醫院的標準由考生自行承擔。
(2)經體檢合格的考生,由市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3)如體檢、考察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可依崗位遞補體檢或考察對象。
(4)經考察合格擬聘用的人員名單將在“平安汕尾”、“汕尾人才網”公示7天。
4、聘用
(1)擬聘用人員經公示沒有異議的,將集中進行崗前培訓,經培訓合格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即報考市公安局崗位的,由市公安局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報考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崗位的,由城區分局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3年。獲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含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輔警人員工資由市財政保障,按每人每月2200元(含個人應交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工傷、醫療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個人檔案托管服務費、通訊費等)標準執行。
(3)每年市公安局政治處將對輔警進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由市公安局研究決定是否續聘(女性年滿50周歲、男性年滿60周歲不再續聘)。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按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被雇用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其退休待遇按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障政策規定執行。
5、本公告如有不盡之處由汕尾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660-3383663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660-3393252
汕尾市公安局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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