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重慶市殘疾人聯合會工作力量,根據工作需要,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聘一批綜合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的年輕干部到市殘聯信息中心(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作。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名額
此次公開選聘人員5名,其中,管理崗位3名,專技崗位2名。
二、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冊職員、專業技術人員或國家公務員。
2.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素質,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工作勤奮、作風踏實、廉潔自律、群眾公認,歷年年度考核為合格等次以上。
3.具有2年以上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為該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冊人員,計算時間截止2011年9月30日),并且具有區縣黨委辦公室、政府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研究室、信訪辦、政法部門、發改委、人力資源社保局、財政局、衛生局、民政局、文廣局、殘聯及其下屬事業單位的工作經歷(為該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冊人員);熟悉新聞報道、網絡宣傳工作(職位及資格條件見附表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報名: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3.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干部調動限制期內的。
4.其他不予受理報考的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發布公告
2011年8月29日—9月6日,通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慶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發布公開選聘公告。
(二)公開報名
1.時間:2011年9月7日—9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地點:市殘聯辦公室(重慶市渝中區人和街74號9樓 聯系電話:63873086)。
3.報名需提供的證件及有關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
(3)《重慶市殘聯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加蓋所在單位印章。
(三)資格審查
根據選聘條件,由市殘聯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于2011年9月15日在市殘聯網站公告欄公布符合選聘報名條件人員名單和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經資格初審合格者,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身份證原件到規定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每個崗位符合報名條件人數與崗位選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不得低于1:5。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4:6的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
1.筆試。時間:2011年9月24日(星期六)。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值100分。職員崗位考試內容為管理基礎知識和公文寫作,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考試內容為本專業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由市殘聯確定內容并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時間:2011年10月 15日(星期六)。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如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則成績相同者均進入面試。
特別提醒: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有關事宜、參加考試考生的筆試成績,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要求,于9月29日—10月8日,在重慶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上公示10天。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核
體檢人選按照擬選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確定。體檢由市殘聯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選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市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市殘聯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核、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進入面試且合格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要求,在重慶市殘疾人聯合會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選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選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選聘的人員按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八、紀律要求
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公告由重慶市殘聯負責解釋。
重慶市殘聯信息中心公開選聘人員職位條件表 | ||||||||||
序號 | 職位名稱 | 職位簡介 | 選聘人數 | 職位資格條件 | ||||||
學歷 | 崗位類別 | 專業知識、能力、年齡 | ||||||||
1 | 管理人員 | 行政管理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1.熟悉新聞宣傳工作,具備一定行政管理能力;2.任6級職員(副處級)2年以上;3、年齡45歲以下 | |||||
2 | 攝像人員 | 攝像及制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專技 | 1.具有2年以上新聞媒體單位工作經歷;2.年齡35歲以下 | ||||
3 | 宣傳干事 | 殘疾人事業宣傳和《重慶殘聯通訊》編輯工作 | 2 | 本科及以上 | 1.具有寫作、宣傳、編輯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強;2.年齡35歲以下 | |||||
4 | 財務人員 | 財務工作 | 1 | 本科及以上 | 專技 | 1.持有助理會計師從業資格證書;2.具有2年以上財務工作經歷;3.年齡35歲以下 | ||||
注:年齡、任職經歷和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如:35歲以下,指1975年9月30日后出生的;45歲及以下,指1965年9月30日后出生的。 |
《市殘聯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最近更新:8月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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