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報志愿時間為:2016年3月10日10時至3月14日10時。
(二)報考方式:考生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hebeea.edu.cn)進行填報(普通高中生使用折算后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代替文化課考試成績的,填報志愿時選擇“使用學考成績”項;對口類考生使用對口專業成績代替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的,填報志愿時選擇“使用對口專業成績”項)。考生應認真閱讀省教育廳、考試院有關單招規定和院校單招簡章,并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和要求填報志愿。
(三)繳費時間及金額: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后,在2016年3月16日—22日進行繳費,繳費金額150元。未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高職單招資格。
(四)繳費方式:考生可到河北省內各銀行電匯繳費,開戶名稱:河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開戶行:工行石家莊高新支行;賬號:0402021609300277667,請務必在備注欄注明:考生姓名和考生號??忌部蓱{考生號到河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領取準考證時現場繳費。
(五)準考證的發放
完成繳費的考生于4月7日至4月8日08:30-16:30到我院主校區招生辦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須攜帶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報考證(由報名點出具的加蓋公章確認的報考證)。
3.交費收據。
4.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需提交帶有所在學校公章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
5.符合免考條件的考生需提交獲獎證書和相關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命題、考試與評卷
(六)命題
1.命題組成員:由參加聯考院校的專家和行業企業專家組成命題組,采取封閉式命題方式。試卷的印刷、運輸、保密等工作嚴格按照《河北省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2.命題依據:文化知識考試命題內容主要依據《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大綱》命題。
職業適應性測試命題內容主要依據“交通運輸”專業大類的培養目標、職業能力、職業素質等要求命題。
(七)考試
1.考試時間: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備 注 | |
文化素質考試 | 4月9日9︰00至11︰30 | 語+數+外(一套卷) | 取得免試資格及認同會考折算成績的考生除外 |
職業技能考試 | 4月9日13︰00至18︰00 | 職業適應性測試+面試 | 取得免試資格及認同對口專業成績代替面試成績的考生除外 |
4月10日8︰00至結束 |
根據面試人數,面試時間可能延長或縮短。
2.考試地點
文化素質考試與職業技能考試均設在石家莊市珠江大道219號我院主校區(西校區作為備考點),具體考試時間和考場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內容
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根據交通運輸類專業特點,選拔綜合素質高、具有創新精神和專業潛質的人才。
(1)文化素質考試
①中職(中專、技校)考生
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一套卷,每科120分,共計360分。命題內容依據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大綱命題,考試時間150分鐘。
②普通高中生
普通高中生,需在填報志愿時選擇“使用學考成績”項,其文化考試可以免試,成績采用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分別對應的分值。
對應分值如下: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學考成績等級證書由考生提供,學院單招辦公室上報省中考中心審核,以省中考中心審定結果為準。
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認同學業水平考試折算成績,需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文化考試,考試成績作為最終成績計入總分。
(2)職業技能考試
對口類考生使用對口專業技能成績,可不參加職業技能考試(考生需在填報志愿時選擇“使用對口技能考試成績”項)。
普通高中生和跨專業類報考的對口考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聘請有關專家(包括聯考院校、行業企業專家)成立職業技能考試專家組,對考生進行考試。職業技能考試總分390分,主要測試考生的職業適應能力、語言表達溝通能力、應變能力、形象氣質和道德修養等方面,其中包括190分的職業適應性測試筆試環節與200分的面試環節兩部分。
為保證考試的公平性和提高效率,按照方向相近原則把交通運輸大類所有的專業分成4個序列(專業序列的劃分,見附件一),并針對各專業序列的特點分別制定職業技能考試的筆試、面試題目。各專業序列的職業技能考試在4月9日下午和4月10日全天依次進行。
(3)免試條件和免試成績折算辦法
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文化成績折算為350分,職業技能成績折算為380分;獲得大賽二等獎文化成績折算為340分,職業技能成績折算為370分;獲得大賽三等獎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術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在崗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文化成績折算為330分,職業技能成績折算為360分。所有申請免試的考生,只能申請與所獲獎項相同或相近的專業,并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關證件向報考院校提出申請,批準后在報考院校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然后報省教育考試院集中公示。同時報考院校將面試名單報聯考單招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