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教育局:
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和我市教育改革發展的要求,我校2015年秋季初、高中招生的實施方案如下:
一、高中招生部分:
1.招生人數和范圍:
根據寧德市教育局審核批準的招生規模,結合我校實際,高一秋季招生共540人。其中含保送生、定向生以及“課改實驗班”學生。少數民族生面向全市范圍招收,漢族生面向福安市招收。少數民族生、漢族生原則上各50%。當少數民族生錄取線上的生源不足,即照顧45分之后,再降15分錄取,依然不足50%,余下名額轉收第一志愿漢族生。
2.錄取工作:
招生錄取工作以全市統一的中考文化成績和等級組合要求擇優錄取。福安市高中漢族生錄取,按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錄取正取生。第二志愿錄取要求:從正取生中劃出30名,招收中考成績在第一志愿正取線上15分且第二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其等級要求與第一志愿錄取要求相同),若第二志愿錄取人數未滿,剩余名額數劃歸第一志愿錄取。定向生錄取按具體政策規定執行。福安市以外的各縣(區、市)高一少數民族生的招生將依據志愿和中考成績,結合民族生照顧政策并參照當地一、二級達標校的錄取線,確定錄取線。
“課改實驗班”以自主提前招生方式進行,計劃面向福安招錄50名,面向市內其他8縣(區、市)招錄30名少數民族生。詳見《寧德市民族中學2016年關于優先發展民族教育自主招生方案》。
二、初中招生部分:
1.職權范圍與工作職責
今年我校初中部面向全市招收200名優秀少數民族推薦生。這項工作是在寧德市教育局的直接領導下,以我校為主,并同我市各縣(市、區)教育局、民宗局分工協作,共同負責進行。
2.招收推薦生的縣(市、區)名額
我校擬定向各縣(市、區)招收少數民族推薦生200人。根據近幾年招生情況,具體名額分配如下:福安市100名、霞浦縣32名、蕉城區23名、福鼎市13名、古田縣13名、壽寧縣8名、周寧縣4名、柘榮縣4名、屏南縣3名。我校教職工子女小學應屆畢業生將直接錄取我校,不占各縣(市、區)招生指標。外縣錄取未滿的指標可以從福安生源中補錄。
3.推薦生的條件
各小學少數民族應屆畢業生中,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且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學生,均可作為當年優秀少數民族推薦生。但具備以下諸方面條件之一者優先推薦錄取。
⑴德育方面受到縣(市、區)級或學區以上表彰、獎勵的優秀學生干部和三好學生等。
⑵學業成績在同年級同學中明顯優秀。
⑶省級以上勞模、烈士或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獎勵以及高山、海島、突出部的駐軍現役軍人的少數民族子女。
4.工作程序
⑴各小學組織推薦生,認真填寫《推薦生情況登記表》(附后)。各小學在進行工作時,應堅持公正和民主的原則,學校組織相關班主任、科任教師,依據招生條件,經過充分醞釀,提出推薦人選,經學校領導班子審核批準后,在學校張榜公布,保證推薦工作的透明度。
⑵各小學于6月中旬將《推薦生情況登記表》直接送往縣(市、區)負責初中招生的初教股或中教股。
⑶我校將在6月底或7月初組織有關教師赴相關縣(市、區)對推薦生進行摸底和審核,協同各縣(市、區)民宗局審查學生民族身份,必要時對相關學區的推薦生進行面試。
⑷經我校招生領導小組復核,初定錄取推薦生名單,上報寧德市教育局批準,確定錄取推薦生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5.凡未接到我校錄取通知書的推薦生,屆時由各縣(市、區)安排入學。已接到錄取通知單的學生,按通知單到我校報到注冊。
三、自我監督,制約機制
成立校招生領導小組,重大問題由小組集體討論,進一步完善自我約束機制,加強招生監督檢查,認真接受校務公開小組的全程監督,認真接受社會監督,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實行五公開三監督;招生計劃公開、錄取標準公開、辦事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咨詢、監督電話和接待地點公開,接受上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新聞單位輿論監督。堅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凡違紀者,我校將報送寧德市教育局,根據有關規定給予查處。
聯系電話:0593-6382186(校長室)、6558456(教務處)
妥否,請示復。
寧德市民族中學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