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經濟內容分類,長期負債主要包括以下4種形式:
1.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或超過1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債務。長期借款通常是以企業的資產作為抵押,并以票據形式取得,因此又被稱為抵押票據。該種負債的特點是資金來源渠道集中,出借者人數較少。
2.公司債券
公司債券簡稱公司債,是指公司為籌集長期、大金額的資金而對外發行的一種有價證券,它是舉債企業承諾在未來向債權人償還債券本息的書面證明,具有法律效力。該種負債的特點是資金來源渠道分散,出借者為公眾,所以人數較多。
3.長期應付款
長期應付款是指企業除長期借款和公司債券以外的各種長期負債,主要包括補償貿易方式下引進國外設備價款、應付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等。
4.專項應付款
專項應付款是指企業接受國家撥入的具有專門用途的撥款,如專項用于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的撥款等,以及從其他來源取得的款項。待撥款項目完成后,已形成資產的部分轉入資本公積,未形成資產的部分直接沖減專項應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