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基礎知識:訴訟時效
來源:易賢網 閱讀:853 次 日期:2016-08-25 09: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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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訴訟時效期間——一般訴訟時效為2年。
2.特別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
①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②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④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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