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正確登記賬簿和監督經濟業務,除了編制記賬憑證的人員應當認真負責、正確填制、加強自審以外,同時還應建立專人審核制度。如前所述,記賬憑證是根據審核后的合法的原始憑證填制的。因此,記賬憑證的審核,除了要對原始憑證進行復審外,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1、合規性審核
審核記賬憑證是否附有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是否齊全,內容是否合法,記賬憑證的所記錄的經濟業務與所附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是否相符。
2、技術性審核
審核記賬憑證的應借、應貸科目是否正確,賬戶對應關系是否清晰,所使用的會計科目及其核算內容是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摘要是否填寫清楚、項目填寫是否齊全、如日期、憑證編號、二級和明細會計科目、附件張數以及有關人員簽章等。
在審核過程中,如果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按規定辦法及時處理和更正。只有經過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才能據以登記賬簿。
對會計憑證進行審核,是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發揮會計監督的重要手段。這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要做好會計憑證的審核工作、正確發揮會計的監督作用,會計人員應當做到:既要熟悉和掌握國家政策、法令、規章制度和計劃、預算的有關規定,又要熟悉和了解本單位的經營情況。這樣,才能明辨是非,確定哪些經濟業務是合理、合法的;哪些經濟業務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會計人員應自覺地執行政策,遵守制度,正確處理各種經濟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