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來源劃分。
(1)外來原始憑證。由業務經辦人員在業務發生或者完成時從外單位取得的憑證, 如供應單位發貨票、銀行收款通知等。
(2)自制原始憑證。單位自行制定并由有關部門或人員填制的憑證,如收料單、領料單、工資結算單、收款收據、銷貨發票、成本計算單等。
2.按填制方法劃分。
(1)一次性原始憑證。對所發生或所完成的經濟業務,每次或每筆只填制一份的憑證,外來原始憑證多為一次性原始憑證。
(2)累計原始憑證。為了簡化填制手續,對在一定時期內連續發生的相同經濟業務,逐次逐筆累計,集中填制一份的憑證,如限額領料單、費用限額卡等。
(3)匯總原始憑證。又稱原始憑證匯總表。為了簡化核算手續,將一定時期內若干張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匯總成一份的憑證,如工資匯總表、發料匯總表、差旅費報銷單等。
3.按經濟業務的類別劃分。
(1)款項收付業務原始憑證。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增減等業務的憑證,既有外來的,也有自制的,但多為一次性的憑證,如現金借據、現金收據、領款單、零星購貨發票、車船機票、醫藥費單據、銀行支票、付款委托書、托收承付結算憑證等。
(2)出入庫業務原始憑證。記錄材料、產成品出入庫的憑證,可以為一次性憑證,也可以為累計憑證,如入庫單、領料單、提貨單等。
(3)成本費用原始憑證。記錄產品生產費用的發生和分配的憑證,大都是內部自制憑證,如工資單、工資費用匯總表、材料耗用匯總表、折舊費用分配表、制造費用分配表、產品成本計算單等。
(4)購銷業務原始憑證。記錄材料物品采購或勞務供應、產成品(商品)或勞務銷售的憑證,前者為外來的憑證,后者為自制的憑證,如提貨單、發貨票、交款單、運費單據等。
(5)固定資產業務原始憑證。記錄固定資產購置、調撥、報廢和盤盈、盤虧等業務的憑證,如固定資產調撥單、固定資產移交清冊、固定資產報廢單和盤盈、盤虧報告單等。
(6)轉賬業務原始憑證。會計期間終了,為了結平收入和支出等賬戶,計算并結轉成本、利潤等,由會計人員根據賬簿記錄整理制作的憑證,一般不規定固定格式,但需注明制證人和主管會計的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