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東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韶關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0576
第五條 學校地址:
廣東省韶關市大學路(校本部),郵政編碼:512005
韶關市惠民北路64號韶關學院黃田壩校區,郵政編碼:512000
韶關市峰前路39號韶關學院韶州師范分院校區,郵政編碼:512000
韶關市新華南路1號韶關學院醫學院校區,郵政編碼:512000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基本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韶關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韶關學院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相應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五條 本科在第二批本科A線錄取,??圃诘谌鷮?艫線錄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量衡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確保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按照文科類、理科類、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高職“3+證書”類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 在廣東省文科類、理科類??普猩鶕辞闆r確定、提出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在廣東省文科類、理科類本科招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九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條 專業錄取要求:專業錄取按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原則上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根據考生專業填報順序,總分相同時,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 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符合未錄滿專業的相關具體要求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作調劑錄取。對總分成績低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或參加調劑但不符合專業培養相關具體要求,或健康條件不符合專業條件要求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三條 廣東省考生報考我校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專業,錄取時按考生術科分上線,文化分從高到低排序。廣東省舞蹈學專業和外省考生報考美術類、音樂類??紝I,錄取時按校考術科成績60%、文化成績40%折算后從高到低排序。在內蒙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四條 對省招生辦公示符合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加分條件的考生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在廣東省內,報考我校本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報考??茖哟蔚母咧挟厴I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廣東省內,報考我校美術類、音樂類、體育類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至少有兩門達到D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二十六條 旅游管理專業因用人單位對身高有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下、女性身高1.58米以下的考生應慎重報考。體育專業因用人單位對考生視力、身高有要求,雙眼視力低于4.7、男性身高1.68米以下、女性身高1.58米以下的考生應慎重報考。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學生學費根據不同專業收費,3800元/學年-8000元/學年;住宿費根據不同住宿標準收費,600元/學年-1500元/學年。
第八章 獎助學金
第二十九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獎助學金類型有:
1.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勵金。
2.仲明助學金、香港鎮泰集團獎助學金、香港福慧慈善基金助學金、香港黎燦大學生助學金、香港方樹泉獎學金等。
3.英東生命科學學院、英東農業科學與工程學院、英東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各專業的學生可享受香港銘源基金“英東生物工程學院研究發展捐資項目”學生獎學金、助學金。
4.家庭經濟特別困難以至無法順利完成學業的學生,在校期間可按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最高貸款每學年人民幣6000元,或優先安排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委監察辦公室的紀律監察監督與申訴。
聯 系 人:顏燕
監督電話:0751-8120015
傳 真:0751-8120004
電子郵箱:sdjw@sgu.edu.cn
第三十一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1-8120066
傳 真:0751-8120068
電子郵箱:xscqms@sgu.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sg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sgu.edu.cn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韶關學院2012年本、??普猩ぷ?。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韶關學院授權韶關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省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省的規定為準。
附件1:韶關學院2012年專業介紹
附件2:韶關學院2012年招生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