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紅十字會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 經研究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開、雙向選擇、擇優聘用”的原則,面向全市公開招聘,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一)招聘人數:2名
(二)招聘崗位:辦公室文員
三、招聘計劃
(一)基本條件
招聘對象:云南省行政區域內戶籍,處于法定勞動年齡內,辦理了失業登記的具有勞動能力、就業意愿且無法實現市場化自主就業,并經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即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
2.女年滿40周歲和男滿50周歲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3.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4.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
5.零就業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
6.離校1年內持續6個月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7.被征地農民。
(二)綜合素質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好,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較好的組織協調、語言表達、溝通協調能力,能夠熟練使用辦公軟件,大局意識、服從意識、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強、愛崗敬業、吃苦耐勞,服從工作安排和用人單位管理;
3.中共黨員、有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室工作經驗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招聘
1.受過治安或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處分期間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在境內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
5.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四、薪酬待遇
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執行,工資由單位按月足額發放。薪資待遇為每月3370元(含保險個人繳納部分),并按規定對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單位繳納部分給予補助,享受與用人單位其他工作人員同等的節假日休息、工會福利以及出差補貼等,單位不安排食宿。
五、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復審
1.現場報名時間: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8日(每天08:00-12:00;14:30-18:0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2.現場報名地址:景谷縣文體中心籃球訓練場館南側三樓紅十字會辦公室。
3.報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攜帶《就業創業證》或電子《就業創業證》復印件、二代身份證、戶口本、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殘疾證、榮譽證書、相關工作履歷證明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進行現場報名,并填寫《普洱市公益性崗位報名人員信息采集表》,相關證明材料提交現場報名工作人員初核。各報名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對所提供信息及資料的真實完整性負責,經審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條件的,直接取消其資格,不再另行通知。
4.聯系方式:0879-5223069。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由縣紅十字會對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
2.資格復核。資格初審通過人員,由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進行復核。
(三)面談
在報名結束后,縣紅十字會將組織進行面談。
(四)公示
經資格審查、面談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縣紅十字會班子研究決定擬聘用人員并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錄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照《普洱市城鎮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影響聘用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項
(一)所聘用人員具體工作崗位由縣紅十字會根據工作實際安排和調整。
(二)所聘人員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勞動保障及節假日休假制度。
(三)招聘過程中,報名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四)報名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若出現未如實填報信息、偽造信息、填寫信息有誤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 五)招聘全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舉報,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對招聘中違法違規情況進行舉報的,需提供相關舉報材料和個人真實身份信息。監督電話:0879-5223069。
本公告由縣紅十字會負責解釋。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mpSpKx24oP9kG6kj_mv9d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