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招生辦,各相關招生院校:
為進一步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工作,規范藝術類專業加試環節和流程,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3〕13號)要求,確保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2014年我區藝術類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三個類別專業加試實行全區統考。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凡符合《2014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報考條件,有一定藝術類專業基礎并準備報考2014年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務必于2013年12月15日至25日到指定地點(即報名點)辦理2014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報名手續。社會考生到戶籍所在地市招生辦辦理,在校生在就讀學校辦理。屆時,須交驗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卡)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留存招生辦備查),領取網上報名用戶名和密碼、戶籍審查登記表和各類照顧加分登記表。憑領取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http://219.151.33.12或www.xzzsks.com.cn網站填寫報名信息(注意事項見附件4)。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還需到報名點確認報名信息,領取《2014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報名點蓋章有效)。
參加本次藝術類專業招生提前報名的考生不用再參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普通類報名,重復報名無效。
(二)參加區內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考生務必于2013年12月27日至28日在西藏大學藝術學院,憑身份證原件和登記表領取準考證。藝術類專業加試將于2013年12月29日至2014年1月2日在西藏大學藝術學院舉行。
(三)參加區外本科層次藝術類專業考生,憑登記表參加招生院校的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加試時間以招生院校招生簡章為準。
二、志愿填報和錄取
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分為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分省招生計劃院校(考生可向招生院校咨詢具體計劃情況)。參加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組織提前錄取。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只能填報分省計劃即我區公布的藝術類招生計劃。參加分省計劃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的考生由我區組織錄取,錄取原則是“文化成績達到藝術類本專科最低控制分數線,按專業加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參加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的考生也可以填報分省計劃。
三、在藏進行藝術類專業加試院校的管理
(一)區外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必須于2013年12月16日前,向自治區招生辦提交申請(申請表格見附件3),接受區招生辦的指導和監督,必須嚴格按照自治區有關收費標準收取藝術類招生專業加試費用。
(二)區外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務必與西藏大學商定有關加試場地、考務安排等具體事宜。
(三)區外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必須向社會公布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簡章必須包括辦學類型、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學校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年度招生范圍及計劃、錄取原則、學費標準等詳細說明。
四、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安排
(一)美術與設計學類
1. 加試地點:西藏大學藝術學院(西藏大學新校區)。
2. 加試科目:色彩、速寫、素描三科,各科滿分為100分。素描為靜物素描。
3. 加試時間(2013年12月29日)
色彩:9:30---12:30
速寫:13:00---13:30
素描:15:30---18:30
4. 收費標準:按藏發改價格〔2006〕113號文件規定,需繳納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加試費80元/人。
5. 參加考試時,考生應自備2B、3B繪畫鉛筆(各一支)、橡皮、美工刀、調色盒、水粉筆(5支,應大小不同)、水粉顏料(12色或24色,白色顏料可多備一支)、圖釘或不干膠和小塑料盆等考試用具。
(二)音樂學類
1. 加試地點:西藏大學藝術學院(西藏大學新校區)。
2. 加試科目:音樂學類分為4個方向科目,分別為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所有音樂學類專業加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經過初試選拔后進入復試(初試總分200分,120分以上進入復試),復試成績為最后成績,總分300分。
1). 初試科目
① 音樂學(師范):形象及身高測試(合格、不合格)、樂感測試(100分)、聲樂演唱(100分)。
② 音樂表演(聲樂):形象身高測試(合格、不合格,女生身高1.62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樂感測試(100分)、聲樂作品演唱(100分)。
③ 音樂表演(器樂):形象手指條件(合格、不合格)、樂感測試(100分)、器樂作品演奏(100分)。
④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基本樂理(筆試,50分)、視唱練耳(50分)、音樂創作(100分)。
2). 復試科目
① 音樂學(師范):基本樂理(筆試,100分)、視唱練耳(100分)、聲樂演唱(50分)、舞蹈表演(50分)。
② 音樂表演(聲樂):基本樂理(筆試,100分)、視唱練耳(100分)、聲樂演唱(100分)。
③ 音樂表演(器樂):基本樂理(筆試,100分)、視唱練耳(100分)、器樂演奏(100分)。
④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基本樂理和基礎和聲(筆試,100分)、視唱練耳(100分)、音樂創作(100分)。
3. 加試時間
1)初試(2013年12月29日至31日)
基本樂理(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29日9:30---10:00
其他考試按順序排號進行。
2)復試 (2014年1月1日至2日)
基本樂理:1月1日9:30---10:30
基本樂理和基礎和聲:1月1日9:30---10:30
其他考試按順序排號進行。
4. 收費標準:按藏發改價格〔2006〕113號文件規定,需繳納音樂學類專業初試加試費80元/人,復試加試費80元/人。
5. 參加考試時,考生應按考試科目自備音樂(光盤)、樂器(除鋼琴外)、簽字筆等考試用具。
注:音樂學類招生考試大綱見附件1
(三)舞蹈學類
1. 加試地點:西藏大學藝術學院(西藏大學新校區)。
2. 加試科目:舞蹈學類科目為舞蹈表演,要求考生身高男生1.72米以上,女生1.62米以上。加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經過初試選拔后進入復試(初試總分300分,210分以上進入復試),復試成績為最后成績,總分300分。
1). 初試科目
面試(身高測量、目測外形60分、語言表達30分)
基本條件測試(柔韌測試75分、彈跳測試60分、旋轉測試75分)
2). 復試科目
藝術素質(歌曲演唱30分、舞蹈動作模仿30分、即興表演60分)
專業能力(技巧組合展示90分、藝術表現力90分<舞蹈表演,3分鐘內,自備光盤伴奏樂>)
3. 加試時間
1)初試(2013年12月29日至30日)
初試按順序排號進行。
2)復試(2013年12月31日)
復試按順序排號進行。
4. 收費標準:按藏發改價格〔2006〕113號文件規定,需繳納舞蹈學類初試加試費80元/人,復試加試費80元/人。
5. 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身著單薄舞蹈練功衣褲和舞蹈練功鞋,復試階段可穿現代舞鞋。
注:舞蹈學類招生考試大綱見附件2
五、成績公布
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加試統一考試成績于2014年1月15日左右發布,考生持專業加試準考證到報名點領取專業加試成績單。
六、違規違紀處理
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加試的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否則,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將所有違規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七、保障措施
各地區市招生辦務必盡快將該通知轉發本地市所轄學校,并督促做好宣傳工作。
自治區招生辦地址:拉薩市藏大東路西藏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郵政編碼:850000,電話(兼傳真):0891-6322440,Email:xzjyksy@163.com。西藏大學招生辦電話:0891-6331646,Email:zsb@utibet.edu.cn。
西藏自治區教育廳
2013年12月10日
2014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音樂學類)專業招生考試大綱
2014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舞蹈學類)專業招生考試大綱
易賢網溫馨提示:
《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招生區外院校在藏專業加試申請表.doc》來源于西藏教育考試院網,最近更新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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