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單位 | 招考崗位 | 招聘人數 | 招考對象 | 專業要求 | 崗位條件 | 備注 | ||||
學歷、學位 | 專業技術資格(職稱) | 教師資格證書或執業資格 | 年齡 | 其他條件 | ||||||
南沙區教育局 | 中學副校長(專業技術崗位七級) | 4 | 社會人員 | 不限 | 具備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 | 高級及以上教師職稱(即中學高級及以上教師職稱) |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 40周歲以下 | 1、須具有10年及以上完全中學或高級中學任教的教齡;2年及以上完全中學或高級中學校級領導副職及以上任職經歷,且現任完全中學或高級中學副校長及以上職務; 2、現任省重點完全中學或高級中學副校長及以上職務,且獲得過國務院特殊津貼者或全國優秀教師或省勞動模范稱號或省特級教師或“名校長”等省級以上榮譽稱號者優先; 3、獲得過國務院特殊津貼者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5周歲。 | 若有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者可聘專業技術四級崗位。 |
小學副校長(專業技術崗位十級) | 2 | 一級及以上教師職稱(即小學高級及以上教師職稱) | 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 | 40周歲以下 | 1、須具有10年及以上小學任教的教齡;2年及以上小學校級領導副職及以上任職經歷,且現任小學副校長及以上職務; 2、獲得過國務院特殊津貼者或全國優秀教師或省勞動模范稱號或省特級教師或“名校長”等省級以上榮譽稱號者優先; 3、獲得過國務院特殊津貼者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5周歲。 | 若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可聘專業技術七級崗位。 | ||||
合計 | 6 | |||||||||
備注:1、年齡為40周歲以下指1974年3月31日后出生的應聘者,年齡為45周歲以下指1969年3月31日后出生的應聘者; | ||||||||||
2、10年及以上教齡指2004年3月31日前從事教育工作者,2年及以上任職經歷指2012年3月31日前任職者(需提供任職文件為時間依據); | ||||||||||
3、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含增城、從化)須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方可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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