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單獨招生章程》,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單獨招生綜合素質測試領導小組,領導組成員由學生處、團委、思政部、自主招生專業所在系的負責人組成。
領導組下設試題組、考務組、后勤組、紀檢組、安全保衛組。
二、測試流程
考生根據考務安排到考點進行資格審查→在侯考區等待測試→進入測試區→進行第二次資格審查→考生抽簽后根據抽中的試卷進行基本素質測試→評委酌情現場提問。
設置測試區和候考區,在測試開始前,所有參加測試的考生需到候考區集中等待測試。測試開始后,未進行測試的考生在候考區等候安排,測試完畢的考生不得再次進入候考區。測試區設專人值守,除測試組成員及紀委監督人員外,嚴禁其他無關人員出入。
三、測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綜合素質測試包括形象氣質、基本素質兩個方面的內容,滿分為100分,其中形象氣質占20分,基本素質占80分。形象氣質主要考查學生的形象氣質、禮儀、及自信心等幾個方面;基本素質主要考查學生的人文知識、心理素質、邏輯思維及語言表達能力等幾個方面。
三名評委對考生測試情況進行獨立評分,所得分數的平均值即為該考生的最后得分。
四、測試要求
1、參加測試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
2、考生要按規定時間到綜合素質測試地點接受報名資格復審,參加測試。遲到或缺考者,視為自動放棄。
3、考生不準攜帶任何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取消其測試資格或測試成績。
4、考生要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安排,不得影響其他考生,不得干擾測試工作。
五、紀檢監督
測試組成員應嚴格遵守《山西工程職業技術學院2014年單獨招生綜合素質測試評委守則》的規定。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綜合素質測試實施全程監督。評委及相關工作人員如有違紀行為,一經發現,應當場制止,情節嚴重的,應終止工作資格并提出進一步處理意見。紀檢人員不得干擾評委及工作人員的正常工作,不對測試結果發表意見建議。
附件
一:綜合素質測試評分細則(略)
二: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計分單(略)
三、綜合素質測試工作實施細則(略)
四、綜合素質測試評委守則(略)
五、綜合素質測試工作人員守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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