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招聘政審的考生必須于8月12日前提供下面八項材料:
一、個人自傳
1、從小學到大學及參加工作的簡歷(時間要具體)
2、本人學習或工作期間所獲表彰情況
3、個人的成長經歷及個人有哪些優點、特長等
4、家庭主要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姓名、準確出生時間、工作單位或住址(所屬村、社區、街道名稱)、政治面貌,主要包括父母親、配偶、爺爺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岳父母(公婆)
二、提供畢業證書復印件(注明人事檔案的存放地);
三、提供戶籍證明材料(戶口復制件);
四、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五、提供縣(市、區)政法委610辦公室無參加邪教組織證明;
六、提供戶籍所在地鎮(街道)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證明;
七、非應屆畢業生提供本人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
八、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政審材料辦理要點:
自傳材料撰寫后可用A4紙打印,也可用黑墨水筆書寫;未婚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的辦理:在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開具證明,然后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加蓋意見和公章即可!如果戶口是人才市場的集體戶,必須先持人事代理合同、戶口本到人才市場開具證明,然后再到居委會(村委會)、計劃生育辦加意見和公章! “無犯罪記錄”證明和“無參加邪教組織”證明的辦理:可到汕尾市城區人社局辦公室(政府辦公大樓七樓)開具“調查函”,再分別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和縣(市、區)委政法委610辦公室辦理。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東省事業單位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