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疾病的地方性
由于自然環境和社會因素的影響而使一些疾病,包括傳染性和非傳染病,常在某一地區呈現發病率增高或只在該地區存在,這種狀況稱為地方性(endemic)。疾病呈地方性存在情況大體上有三種:
(1)自然疫源性:某些傳染病如鼠疫、地方性斑疹傷寒、恙蟲病、森林腦炎等,經常存在于某一地區,這是由于該地區存在本病的動物傳染源、傳染媒介及病原體生存傳播的自然條件,致使病原體在野生動物間傳播,而能在自然界生存繁殖。當人類進入這種地區時能受感染。這種疾病稱為自然疫源性疾病。這類地區稱為自然疫源地。
(2)統計地方性:因為一些地區居民文化及衛生設施水平低,或存在一些特殊條件及風俗習慣,而使一些傳染長期存在,如傷寒、痢疾等。這些病只是在統計上經常高于其他地方,與當地自然條件無關,稱為統計地方性疾病。
(3)自然地方性:一些傳染病因傳播媒介受自然環境影響,只在一定地區生存,使該病分布呈地方性,稱自然地方性疾病,如瘧疾、血吸蟲病、絲蟲病等。
還有一些疾病如大骨節病、地方性甲狀腺腫、地方性氟中毒等是由于該地區的自然地理環境中缺乏或過多存在一些微量元素造成的。因此具有嚴格地方性。這些疾病稱為地方病。
此外,本國沒有而從國外傳入的疾病,稱為輸入性疾病,如我國最初發生的艾滋病。如在一個國家內某種疾病由一地區傳入另一沒有該病或已消滅了該病地區,則不稱為輸入性,而稱為帶入性(exotic)。
2.判斷地方性疾病的依據
(1)該病在當地居住的各人群組中發病率均高,并一般隨年齡增長而上升。
(2)在其他地區居住的相似人群組,該病的發病率均低,甚至不發病。
(3)外來的健康人,到達當地一定時間后發病,其發病率和當地居民相似。
(4)遷出該地區的居民,該病的發病率下降,患者癥狀減輕或呈自愈趨向。
(5)當地對病易感的動物可能發生類似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