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教學組織概述
一、教學組織的概念及其特點
教學組織是指為實現一定的教學目標,圍繞一定的教育內容或學習經驗,在一定時空環境中,通過一定的媒體,教師與學生之間相互作用的方式、結構與程序。它主要解決教師和學生、教學時間和空間以及其他教學條件如何妥善安排和有效利用等問題。
教學組織的特點主要表現為∶
(一)特殊的師生互動
(二)特殊的時空安排
(三)教學因素的特殊組合
二、教學組織的歷史發展
(一)個別教學
個別教學產生于古代,是人類最初的教學組織形式。
(二)群體教學
群體教學是初級的集體教學形式,它存在于歐洲中世紀末期至文藝復興時期的學校教育中,也表現在我國宋、元、明、清各代的官學和書院的教學活動中。
(三)班級授課
班級授課制的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在17世紀,以捷克教育家夸美紐斯為代表,總結了16世紀兄弟會學校的經驗和教學實踐,對班級授課制從理論上進行了總結和論證,使它作為一種基本的教學組織形式確定下來;第二個階段是以赫爾巴特為代表,以“教學過程作為一個知識傳授的過程”為基點,提出了教學過程的形成階段理論,即明了聯想→系統→方法,從而使班級授課制基本定型;第三個階段是以蘇聯教學論為代表,提出了課的類型和結構的概念,使班級授課制成為一個較為完整的體系。到19世紀后半期,班級教學逐漸取代了個別教學,并成為延續至今的學校教學的主要組織形式。班級授課有班、課、時三個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