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教學技能的涵義及分類
對教師教學技能的培養和訓練,構成了教師教育發展的歷史起點。17世紀末,教師教育機構開始萌芽,1681年拉薩爾在法國蘭斯創辦的教師訓練機構,l695年法蘭克在德國哈雷創辦的教員養成所,以及德、奧各地出現的短期師資培訓機構是公認的第一批世界教師教育機構,這些教師培養和培訓機構保證了教師能夠勝任教育教學活動。
20世紀6010年代,在“技術理性”支配下的教師教育將教師假定為技術員和教學機器,一些專門訓練教師教學技能的教學方式如微格教學也應運而生。
20世紀80年代以后教師職業正逐漸發展成為完善的專業。從斯騰豪斯的“教師成為研究者”到埃利奧特的“教師成為行動研究者”,再到凱米斯等人的“教師成為解放性行動研究者”。
20世紀90年代以來,教學技能不單指教師的教學行為或認知活動方式,而被看作是教師的教學行為與認知活動結合而成的、相互影響的序列。
一、教學技能的涵義
1.教學技能是一系列教學行為方式和心智活動方式的整體體現。2.教學技能的形成是內外兼修的結果。3.教學技能是在教師已有知識經驗的基礎上形成和發展起來的。
二、教學技能的分類
(一)幾種有代表性的分類
1.英國的微格教學工作者特羅特把在教學中能夠觀察、能夠表現、能夠實行量化分析并為教師所熟悉的教學行為,設定為變化的技能、導人的技能、強化的技能、提問的技能、例證的技能和說明的技能。
2.美國著名教育改革家、微格教學的創始人德瓦特.愛倫把課堂教學技能分為提問技能、強化與控制技能、舉例技能、運用教學手段技能、課堂結構技能、組織合作學習技能、運用教學原理技能、試誤技能。
3.美國學者莫利把技能分為三大類:教學之前的技能、教學之中的技能和教學之后的技能。
(二)本書中的教學技能分類
在我國,1994年原國家教委在《高等師范學校學生的教師職業技能訓練大綱》中,把教學技能分為五類:教學設計技能、使用教學媒體技能、課堂教學技能、組織和指導課外活動技能和教學研究技能。在課堂教學技能中又設置了九項基本技能,即導人技能、板書板畫技能、演示技能、講解技能、提問技能、反饋和強化技能、結束技能、組織教學技能、變化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