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救助的定義
社會救助是指國家和社會依照政策和法律的規定,向那些因各種(自然的、社會的、個人的)原因導致基本物質生活陷入困境、自己無力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人,提供各種形式援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社會救助體系是社會保障的重要內容之一。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實施的養老保險、醫保、失業保險等社會基本保障是社會保障的基礎,而社會救助體系是建立在社會基本保障基礎之上的最后一道安全網,是保障困難群眾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線。它主要包括城市低保制度、醫療救助制度、臨時救濟制度、社會互助制度等內容。加快建立社會救助體系,是黨中央、國務院的一項重大決策,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要求。
經過多年尤其是近年來的努力,我國社會救助體系框架已基本建立,城鄉絕大多數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較好保障。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工作,已經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
(二)社會救助存在的問題
1.社會救助沒有實現城鄉統籌
在社會救助組織實施中,一要堅持面向全社會,統籌城鄉,整體推進;二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實施,逐步到位。通過城鄉統籌、城鄉互動,促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而目前的現狀是,城鄉分割依然是我國社會結構的顯著特征,反映在社會救助上也是如此。
2.社會救助的種類比較單一
從理論上來講,社會救助包含多方面的內容,如醫療救助、失業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等。而目前我國的現實情況是,社會救助主要集中在生活救助方面,重在保障貧困居民的最低生活要求。其他一些救助,雖然也在某些地區開始試點,但是整體面還沒有鋪開,很多救助對象實際上沒有享受到社會的救助。
3.社會救助的水平較低
目前,我國的社會救助體系正處于不斷摸索前進的狀態,其標準過于陳舊,跟不上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的需要。而且,很多地方的社會救助標準比當地的實際貧困線還要低。即使是受到社會救助的貧困群眾,也感覺是杯水車薪。
4.社會救助體系不完善,制度缺失
現在低保人群、低保邊緣或低保邊緣外的部分困難群眾,一旦遭遇突發性災害、不可預測的事故和難以預料的重大疾病等,其基本生活將難以維持,對臨時性救助的依賴性較大,而目前有關部門對解決這部分人的救助沒有一個完整的臨時性救助制度,救助的隨意性較大,解決不了實質性問題。
5.救助資金投入不足
近幾年,政府和慈善機構用于社會救助的資金雖然一年比一年多,但以社會救助對象增長的速度與有限的救助資金來比較,兩者比例有些失衡。因此,僅靠以政府財政投入為主體的救助資金,對社會救助工作者來說還是有相當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