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行戶籍制度存在的問題
(1)戶籍制度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不相適應。
在我國現行的戶籍制度下,對人口的遷徙進行限制,人為的劃分城市和農村兩個人力資源市場,從而使得價格調整人力資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弱化,降低了經濟的效率。人口不能自由流動,實際上是提高了勞動力的使用成本。
(2)從結構優化的角度看,戶籍制度限制人口自由流動也不利于產業結構的升級。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限制了勞動力的自由流動。產業結構的優化需要打破現有的戶籍制度,實現人力資源的自由流動。
(3)現行的戶籍制度不利于增加農民的收入。我國目前的戶籍制度,強化了城里人和鄉村人的身份等級色彩。這種限制不僅不是市場化改革的任何制度創新,而只能是戶籍制度和就業體制改革進程的一種倒退。
(4)對城鄉區別對待,實行不同的福利待遇。很多的福利待遇往往是只是針對城里人的,相對貧困的農民卻被排除了在了福利保障之外。
(二)當前我國戶籍制度改革存在的問題
(1)沒有統一的管理標準。在戶籍改革過程中,出現了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自理口糧戶口以及“藍印戶口”、“紅本戶口”、“綠本戶口”、“咖啡戶口”等不同性質和不同形式并存的混亂現象;出現買賣戶口的現象;出現了人戶分離、空掛戶口、雙重戶口和無戶口人員的現象;出現了暫住期長達10~20年“暫住”人口現象等等。
(2)出現了新的不平等的問題。城鎮居民隨著住房、福利、醫療保險、勞動就業等體制改革,已喪失了原先享有的各種福利。農民則在宅基地審批、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等方面享有著優于城市居民的利益。由于土地轉讓中城區城郊農民可以獲得頗為豐厚的收益,一些原來轉成城鎮居民的希望再轉回農村戶口,政府不得不嚴把“非轉農”的關口。按屬地化管理之后,當前最主要的問題是:①土地流轉問題。農民可以保留承包土地的權利,帶土進城,享有城鎮居民的同等待遇。②撤村建居后的土地利益分配問題。原來“城中村”的土地已經蓋店鋪廠房出租,村民可以分紅利。取消“城中村”后,村民成為居民,仍要享用這項福利。⑧如何統一城鄉計生政策的問題。過去的計生政策是按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不同身份制定的,農村人可生二胎,城市人只準生一胎。計生管理上,城市管得嚴,農村管得松,城鄉結合部往往是空白點。戶籍改革后,隨之帶來了農村與城市計生政策如何統一的問題,當務之急是得有新的措施出臺。
(3)城市資源的短缺問題首先在教育上反映出來了。子女的教育問題向來為中國家庭的頭等大事,是人口遷徙的主要理由。以石家莊為例,由于一下子放開的口子太大,石家莊的中小學馬上感到了教育資源的緊張。我們在浙江調查的情況看,對農民進城的首要限制因素已經不再是住房、就業,而在于城鎮的教育容量。城鎮所在地的學校,一般教育質量較高。農民進城居住的主要因素,就是要讓孩子受到比鄉間更好的教育,這就必然要擠壓城鎮原居民的教育資源。這里還有一個高考地區分數差的問題。
(4)城鎮化中的區位差異因素更加突出了。從改革的情況來看,進城對外地人有吸引力,本地人對進城的興趣不大。這種情況帶有普遍性,不僅發生在小城鎮、小城市,也包括大城市的郊區鎮。以北京的試點鎮戶籍為例,與外來投資移民的熱情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北京郊區本土本鄉農民對城鎮戶口興趣并不大。在試點鎮的當地鄉鎮企業經營者和村民并不愿意把戶口轉向城鎮,“農轉非”和“村轉鎮”已經沒有多大吸引力。本地人進城缺乏熱情,原因主要是比較成本問題。到城鎮搞生產經營成本較高,居住的限制較多,繳納稅費項目多,造成人們的望城卻步。
(5)農民到大中城市落戶的制度障礙依然存在。當前對農村居民全面開放的只是小城鎮戶口,條件是必須購買住房,這種以貨幣構筑的新門檻對普通農民來說仍然是難以逾越的。通過這一輪改革,居住和遷徙自由可以在小城鎮基本得到實現。但人們真正想遷徙的地方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由于大多數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門檻仍然很高,因此,許多人擔心會形成農村、小城鎮,小城市和大城市、特大城市的新的二元分割結構。
(6)戶籍制度改革與其他相關改革不配套的矛盾,致使戶籍制度改革舉步維艱,難以到位。戶籍制度改革的方向性目標,在于淡化以戶籍管理為形式的人口流動控制,促進農村人口向城鎮流動,從而加快城鎮化進程。但是,由于其他相關改革不配套,卻又反過來強化了戶籍的重要性。最明顯的例子如就學制度,以本地戶口作為招生的先決條件,從根本上強化了戶籍的重要性;再如就業制度中對戶籍條件的要求,社會保障制度中戶口作為限定條件,如此等等都程度不同地強化了戶籍的重要性。可以說,倘若這些配套改革未能跟上去,通過戶籍制度改革來促進城鎮化的設想將難以收到預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