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城鎮化形勢和面臨的問題
我國正處在大規模的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中。從全國看,城市化進程在加快,城市數量和規模在增加。城市發展質量不斷提高。從1978年到2004年,全國城鎮化水平由17.9%提高到41.8%,城鎮人口從1.7億人增加到5.4億人;全國城市總數由193個增加到661個。并且西部地區和民族地區的城市發展形勢很好,已初步出現大、中、小城市和鎮結合發展的趨勢。由于西部地區面積大,交通線長,居住分散,沙漠草原多,鄉村距離長,人口3.65億人,占全國總人口的30%;全國農村貧困人口的60%在西部地區,西部地區總面積為687萬平方公里。占全國總面積的70%多。在推進城鎮化進程中需要正視和解決的主要問題有:
(1)有些地區對推進城鎮化與構建和諧社會,建設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產業結構調整,以及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等問題的關系,實現城鎮化的主要標志還不明確,思想觀念還沒轉過來。
把搞城鎮化片面理解為多建高樓大廈、立交橋、大廣場、花園區企業或工場,建高級別墅、高檔住宅,追求大而全、高而多的豪華建筑。給開發商謀大利,開方便之門。這種不切實際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指導思想作風仍然存在。
(2)有的中心城市或較大城市,在改造舊城中只顧擴大新區,而忽視舊城改造,不分新建和改造舊城一律推翻重建,損害了特有的歷史文脈繼承。
(3)許多地區在推進城鎮化過程中實行一條腿走路,忽視了把經濟結構、社會結構和空間結構的統一結合的發展。只顧擴大新區面積,而忽略各類產業結構的合理布局。
(4)在大、中、小城市和城鎮統一結合發展方面,存在重城輕鎮,大中小城市和城鎮脫節,不能更好的發揮中心城市輻射帶動小城市和城鎮的作用。缺乏科學規劃。上述問題確實反映出在城鎮建設中有浪費人力、資源和資金的現象,影響了城鎮化發展的質量和水平。實質上不懂得怎樣使大中小城市和城鎮結合發展,以及如何由城市化向城鎮化轉變過程的內容和關系。
(二)加快我國城鎮化發展的基本思路
加快我國城鎮化發展,應當既借鑒他國的經驗,又堅持從我國實際出發,積極穩妥多途徑地推進。
(1)國際城鎮化發展過程及特點。城鎮化的國際經驗證明:城市化是一個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客觀形態的綜合體現,它絕不僅僅是人口的城市化,而是整個社會基本形態由農業型社會向更高一級城市型社會的轉型,是以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為基礎和前提的,城鎮化水平必須與工業化和經濟發展相適應。綜合考察美國、日本、韓國、墨西哥、巴西等國的城市化發展進程,可以找出以下幾個共同點:從發展過程看,城市化水平較高的國家總體上都經歷了一個“起步一快速發展——高位趨緩”的歷程;在空間結構上,城市化水平高的國家大都經歷了從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到都市區、大都市區的發展過程;在區域結構上,呈現出某一個或幾個地區優先發展、逐步推進的態勢;在發展動力上,城市化是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現象,數據表明,發達國家的城市化進程大體與工業化進程相一致,兩者有著很強的相關性。在發展進程上,發展中國家具有在較短時間內加速推進城市化的后發優勢。
(2)我國城鎮化發展目標。在城鎮化發展速度上,根據國際經驗,城鎮化發展是一個緩慢、加速、再減慢的過程。在城鎮化水平達到30%左右后,城鎮化發展進入加速階段。當前我國的城鎮化水平為36.2%,正處在加速發展的過程中。1978~2000年年均提高0.83個百分點,在今后一段時期內,我國城鎮化發展仍將以比較快的速度發展。如果前10年城鎮化水平年均提高0.8個百分點,再下一個10年年均提高0.6個百分點,最后30年,年均提高0.7個百分點左右,那么,到2010年前后,我國城鎮化水平將接近45%,2020年前后將超過50%,2050年前后將達到70%左右,初步完成我國城鎮化發展過程。
(3)推進步驟及各步驟重點。爭取用50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城鎮化進程。在戰略步驟上大體可分兩步走:第一步在2020年前后,城鎮化取得明顯進展,使我國的城鎮化水平達到50%左右。這一時期的關鍵:一是加速農村小城鎮建設,開放縣城或縣域首位城鎮的“城門”,允許農村勞動力在縣域范圍內流動起來;二是完善大中小城市的城市功能,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增強吸納就業人口的能力。第二步在2050年前后,基本完成城鎮化,使我國的城鎮化水平達到70%左右。這一時期的關鍵是擴大中小城市規模,完善縣城或縣域首位城鎮的城市功能,并進一步強化小城鎮建設。
(三)影響農村城鎮化的主要因素
1.立城產業缺失,產業支撐乏力
沒有產業支撐,城鎮只能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支撐產業可以是二產、三產,但以第二產業的工業為多,因為如果沒有工業所帶來的人口集聚達到一定規模,那么,第三產業,尤其是為生產服務的第三產業,就不可能生存和發展。二十多年來鄉鎮企業的發展,奠定了農村工業的基礎,但總的來說,農村工業化水平還比較低,不能適應城鎮化發展的需要。有的地方工業基礎還很薄弱,GDP構成中工業的分量還很低;有的地方有了一些企業,但規模不大,吸納人口、集聚人口的功能不足,輻射、帶動周邊地區發展的力量不夠;有的地方工業有了一定的發展,但受制于資金、技術、人才、管理方式等,企業大而不強、小而不活,不能承擔起立城的重擔。
2.產業布局分散,人口轉移滯后
家家點火、村村冒煙的農村工業格局,使農業勞動力在實現產業轉移的同時,并沒有完成就業的轉移,在空間上的轉移更為滯后,從而造成為數眾多的“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的兼業性擺動人口。人口在地理上過于分散,使得發展第三產業缺乏足夠的市場容量,第三產業發展不足,又制約了工業的發展。
3.思想觀念落后,進城動力不足
一是許多農民寧愿做“兼業農民”、亦工亦農的“兩棲”人,也不愿放棄土地做市民,即使進城居住的農民也仍然把承包地看做自己生活福利的保障。這種意識既妨礙了農民向城鎮轉移,也影響了農村土地合理流轉,從長遠看不利于城鎮化發展。二是許多企業主小進即滿、小富即安,滿足于偏安一隅,認識不到產業聚集對產業發展的促進作用,進城鎮、進園區的積極性不高。三是城鎮發展緩慢,吸引力不夠。城鎮與農村的生活差距是吸引農民進城的“勢能”,城鎮本身經濟不發達、功能不健全、環境不優越,制約了城鎮的吸引力。
4.缺乏市民待遇,農民進城受阻
一是農民進城門檻高,城鎮戶口還沒有放開,農民不能自由落戶,不能實現自由流動。二是就業機會少,由于產業缺失,就業崗位少,勞動工資低,農民進城進得來,卻留不住。三是不能享有市民待遇,進城農民在子女入學、住房改革、醫療保險、社會保障等方面與城市居民還有很大差距,使得農民進城生活成本還相當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