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理分配經濟增長帶來的財富
20多年來,我國改革與發展取得了豐碩的成果,老百姓普遍得到了實惠,按勞分配與按要素分配相結合的新機制,改變了平均主義的分配格局。同時,也出現了貧富分化的現象?,F階段我國收入差距拉大的趨勢不僅沒有扭轉,反而不斷加劇,并進入國際公認的警戒狀態?;嵯禂党^0.4,意味著1%的人口占有40%以上的收入。這與黨的十六大提出的扭轉收入差距擴大化趨勢的任務,是不相適應的。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出現收入差距是正常的,但差距太大了就會產生社會群體之間的利益失衡?,F在,我們面臨的新問題是,經濟增長帶來的財富正在過多地被少數人占有,許多城鄉居民難以實現消費升級,即時購買力不足,13億人的中國,卻沒有13億人的市場。財富過于集中,既是經濟發展的嚴重障礙,也是社會不穩定的因素。如果這個問題不及時解決,就象鄧小平當年擔心的那樣,將來會“發生大問題”。
收入差距不斷拉大的原因,一是初次分配存在不公平現象,按勞分配中行業差異過大,按要素分配比重偏高;二是再分配不足,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的覆蓋面與力度均不充分;三是非分配因素膨脹,大量國民財富通過非規范與非法的途徑流入少數人手中。因此,實行權利資源平等分配、防止財富過分集中的經濟與社會政策,已經勢在必行。應實行效率與公平并重的分配政策,進行分配機制的調整,遏制強勢群體的利益獨占性沖動,堵塞各種黑色收入與灰色收入渠道。重點是擴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減少低收入者的比重,從而建立中間大、穩定性高的社會結構。
(二)合理分擔改革與發展的成本
改革有成本,發展也有代價。各種社會群體承受改革與發展成本的比例,應與他們獲得改革與發展成果的比例相近。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一些獲得改革與發展成果較多的社會群體,承擔了較少的成本;而一些獲得改革與發展成果較少的社會群體,卻承擔了較多的成本。部分改制企業與事業單位的職工、被精簡的干部與失業人員,承擔的改革成本較多;失地農民、城鎮低收入者、城市拆遷補償不足的家庭,承擔的發展成本較多。這些缺乏公正的現象,不能再繼續下去了。
在目前經濟持續快速增長階段,政府首先要平衡各種社會群體所承受的發展代價。近年來,居民消費價格與農業生產資料資料價格上漲,對城市困難人群與農民造成了較大的負面影響。2004年,居民消費價格達到4%左右,城鄉居民存款都處于負利運行狀態;農業用種子、牧業用飼料、化肥價格分別比上年上漲27.1%、14.2%與13.8%,農業生產成本增加給農民造成的利耗達到5個百分點左右。今年控制與降低農業生產資料價格,顯然十分重要。遏制物價過快上漲,結束負利率,應是今年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任務。
房地產已經成為城市經濟的新增長點,但近年來許多城市的房價上漲過快、房價收入比偏高,老百姓買房難,街頭巷尾不滿的議論比較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首要目標是安居樂業,不僅要堅持就業優先,安居也要優先。地方政府不能將“經營城市”變成追求土地收入最大化,應增加中低價房用地的供應,積極培育商品住房價格的市場形成機制,壓縮房地產開發的暴利空間,讓更多的普通市民買得起房,從而分享城市化與經濟發展的成果。
(三)避免改革與發展的非制度化陷阱
改革與發展,都需要探索。探索可能有失誤,但必須避免非制度化的陷阱。例如,經濟活動中的權錢交易,公共部門分配苦樂不均,所有制改革中出現的國有資產流失,用人與司法腐敗等。應加強制度創新與制度建設,堵塞各種非制度化的陷阱。在稀缺資源的非市場化配置過程中,尤其需要把好關、守住節,堅決剎住“賣官買官”、“貪不離地”兩大歪風。在推進高等教育大眾化的過程中,公辦院校必須走出亂收費、盲目圈地、招生腐敗等問題,切實降低個人受教育的成本。我國正在走向知識社會,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教育高收費有違機會均等。建議各級政府逐步增加教育投入,首先是加大貧困家庭子女就學的資助力度。
(四)維護“體制外”社會群體的基本權益
占人口比重較小的強勢群體,不僅表達自身利益的渠道比較暢通,各級政府對他們的制度供給也比較充分。因此,今后政府工作的重點是實現制度供給平衡,對占人口比重較大的弱勢群體和中間階層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撐。我國多數人還剛剛走出溫飽,少數人還在貧困與溫飽之間徘徊。我們家鄉的古人鄭板橋詩云:“衙齋臥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建議各級官員都能深入體察普通老百姓的呼聲,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真正落到實處,使大多數人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在城市化過程中,“農民工”往往處于“體制外”的社會經濟地位。他們是新市民,但他們的就業、子女受教育往往在城市困難重重;他們是新興的工人階層,但他們的工資收入、勞動保護、醫療養老、參政議政等也缺乏保障。當前,應認真落實進城務工人員的市民待遇,切實維護他們的基本權益。從城鄉二元結構走向城鄉一體化的過程中,應避免陷入市民、農民工、農民這樣的三元結構。
(五)大力促進社會主義因素的增長
在西方一些學者中間,近幾年開始流行“風險社會”理論,這是西方社會矛盾與沖突加劇的反映。我國應建構“和諧社會”理論,在實踐中推動各種社會主義因素的增長。一是共同富裕,既要繼續允許少數人通過合法途徑先富起來,更要強調多數人平等地獲得勞動與要素收入。二是社會保障,建立統籌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三個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推進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有條件的地方應率先實行城鄉低保制度。三是以人為本,尊重人權、尊重人格、尊重人才,實行人性化管理。四是優化文化供給,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需求與文化需求,提高理想信念的支撐力,增強意識形態的凝聚力,擴大主流文化的吸引力。
(六)建立社會預警與利益平衡機制
建立包括貧富分化、失業、通貨膨脹、突發事件、犯罪等指標的社會監測與預警系統,提高公共危機管理與快速反應能力。同時,實行預防為主的原則,完善群體利益調節、利益約束與利益補償的政府機制,健全“大調解”等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的社會機制。增強工作單位、社區、家庭、非正式群體等社會基本單元的和諧與協調,形成穩定的各種微觀社會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