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醫院、普洱市婦幼保健院、普洱衛生學校、普洱財經學校增補聘用人員公告
依據云南省人事廳云人〔2007〕9號“事業單位在招聘工作結束后需要增補聘用的,報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批準后,可以從符合招聘條件并經考試考核合格的人員中擇優增補聘用”的規定,根據用人單位工作崗位需要,經研究同意從參加2007年本單位招聘考試人員中擇優增補聘用人員。
一、普洱市人民醫院同意增補聘用10名。
二、普洱市婦幼保健院同意增補聘用1名。
三、普洱衛生學校增補聘用臨床西醫6人、中醫2人、英語1名共9名。
四、普洱財經學校同意增補聘用財經專業教師1名。
普洱市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