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會計憑證概述
一、會計憑證的概念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也是登記會計賬簿的依據。
任何單位在處理任何經濟業務時,都必須由執行和完成該項經濟業務的有關人員從單位外部取得或自行填制有關憑證,以書面形式記錄和證明所發生經濟業務的性質、內容、數量、金額等,并在憑證上簽名或蓋章,以對經濟業務的合法性和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任何會計憑證都必須經過有關人員的嚴格審核并確認無誤后,才能作為記賬的依據。
二、會計憑證的意義
合法地取得、正確地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基本方法之一,也是會計核算工作的起點,是會計核算的基礎環節,在會計核算中具有重要意義。
(三) 監督經濟活動,控制經濟運行
通過會計憑證的審核,可以查明每一項經濟業務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規定,是否符合計劃、預算進度,是否有違法亂紀、鋪張浪費行為等。對于查出的問題,應積極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實現對經濟活動的事中控制,保證經濟活動健康運行。
三、會計憑證的種類
會計憑證種類繁多、形式多樣,通常按照編制的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將其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兩類。
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文字憑據。原始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
記賬憑證是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的內容加以歸類,并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后所填制的會計憑證,它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記賬憑證又稱為記賬憑單,它根據復式記賬法的基本原理,確定了應借、應貸的會計科目及其金額,將原始憑證中的一般數據轉化為會計語言,是介于原始憑證與賬簿之間的中間環節,是登記明細分類賬戶和總分類賬戶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