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含義和特點
(一)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含義
所謂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指各方面利益關系得到有效的協調、社會管理體制不斷創新和健全、穩定有序的社會。具體說,就是一種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
民主法治,就是社會主義民主得到充分發揚,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切實落實,各方面積極因素得到廣泛調動;公平正義,就是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誠信友愛,就是全社會互幫互助、誠實守信,全體人民平等友愛、融洽相處;充滿活力,就是能夠使一切有利于社會進步的創造愿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會組織機制健全,社會管理完善,社會秩序良好,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社會保持安定團結;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就是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系統把握和體現。
(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特點
1、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體現公平的社會。從利益協調人手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化解社會風險,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2、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彼此友愛的社會。和諧社會重在各種人際關系的和諧,友愛則是人際關系的一種理想狀態,因而通過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來形成良好的人際環境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基本原則。
3、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運行有序的社會。和諧本身是一種有序狀態,和諧社會必定是運行有序的社會。社會運行有序,就是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有章可循,出現偏差則社會糾偏機制能夠及時發揮作用。
4、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充滿活力的社會。從歷史發展的角度看,社會和諧必定是一個動態的概念,沒有活力的和諧,是一種死寂的、毫無價值的美。社會活力來自社會成員、社會組織和社會機制的有效作用,表現為政治活力、經濟活力、文化活力、人的發展的活力等等。